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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范一 天下无数外之象,无象外之数。既有象,则得以之、之而数之矣。既有数,则得以奇之、偶之而像之矣。故象数相倚,象生数,数亦生象。象生数,有象而数之以为数:数生象,有数而遂成乎其为象。
象生数者,天使之有体,而得纪之也。〔如目固有两以成象,而得数之以;指固有以成象,而得数之以。〕数生象者,备乎其数,而体乃以成也。〔如天子诸侯降杀以两,而尊卑之象成;族序以,而亲疏等杀之象成。〕《易》先象而后数,《畴》先数而后象。《易》,变也,变无心而成化,天也;天垂象以示,而得以数测之也。《畴》,事也,事有为而作,则也;备数以合天,而天之象以合也;故《畴》者先数而后象也。夫既先数而后象,则固先用而后体,先事而后天,《易》可筮而《畴》可占。 知而作,其峰蔡氏之《皇极》与? 峰之言曰:“后之作者,或即象而为数,或反数而拟象,牵合附会,自然之数益晦蚀焉。” 夫峰抑知自然相因之理乎?象生数,则即象固可为数矣;数生象,则反数固可以拟象矣。象之垂也,孤立,则可数之以;并行,固可数之以。象何可以为数?数之列也,有,则特立无偶之象成;有,则并峙而相下之象成。数何可以拟象? 《洞极》之于《雒书》,《潜虚》之于《河图》,毋亦象数之未有当,而岂能废以专用之为咎乎? 峰知象数相因、天异用之理,其于《畴》也,未之曙者多矣。夫《畴》何为者也? 天锡禹而俾叙乎事者也。事有必至之数,贤者能赢也,愚者能缩也。数有必因之序,先者可后,后者可先也。数有必合之理,相遇而可违,相即而可离也。数有相得之情,发乎此而应乎彼,通乎彼而实感乎此也,而后彝伦攸叙而勿之有斁也。 故《易》,吉凶悔吝之几也;《畴》,善恶得失之为也。《易》以知天,《畴》以尽,而天之事备矣。河出图,雒出书,天垂法以前圣之用。 天无殊象,而图书有异数,则或以纪天之固然,或以效事之当修,或以彰体之可用,或以示用之合体。故《易》与鬼谋,而《畴》代天工,圣之所能违矣。 乾者,天之健也。坤者,地之顺也。君子以天之乾自强息,以地之坤厚德载物。乾坤之德固然,君子以之则德业合于天地,小以则自丧其德业,而天固失其行,地固丧其势,此《易》之以天治事也。 “初日行”,行于而修行之政,“次日事”,所事而尽事之才,才之子汩行而行以愆;遂皇钻木则火炎上,后稷播种则土稼穑,肖之子荒事而事以废;目辨善恶谓之瞽,耳知从违谓之聩矣。此《畴》之以事法天也。惟其然,故《易》可通谋以利于用,《畴》可听鬼谋而自弃其体也。 乃其所以然者,天固于《图》、《书》而昭示之矣。《河图》之数有:天地,天地,天地,天地,天地,位相得,而有之数全。天无彰之体,固有其有而容缺。 《雒书》之数有。有则既缺其矣。缺其者,尽之用止于,方隅之相配,固可合之以成,而必待用以协于善。 天能使处乎自然无思无为而已备也。天数极于,地数极于,阴而阳,天义而地惠,阴养而阳德。夫之为,既异于天之无择矣。 抑阴以扶阳,先义而后惠,厚德而薄养。之上凌天,下乱于物者,赖此耳。故《雒书》缺而极于。 、、、、,可使相得而;、、、、,可使相得而。 尽之用,曲能有诚,、、、,协情比物,固足以,而成有之数。惟曲致而用终隐,遂自画于之区宇。天无待而能配天者,存乎修为之合也,故《雒书》缺而极于。 天无为也,无为而缺,则终缺矣。故吉凶常变,万理悉备,而后自然之德全,以听之择执。有为也,有为而求盈,盈而与天争胜。争之而佹胜,则心知血气之害烈;争而佹得,则偷惰之计生。 况乎血气心知之所限,成败倚伏之相乘,必无固盈焉而能与天争者,又奚待计其胜负哉?故缉袭以代毛,铸兵以代角,固有之体则已处乎其缺,合而有得,而后用乃诎。虽汩行者能抗也,故《雒书》缺而极于。 之盈者天也,之缺者也。可以天之数求,可以之数测天。化极于,事止于。 虚张其事以妄拟于化,斯诬之足以抗天之有余,而足。故曰,峰之于《畴》,其尚未之曙也。借其知之,则以《畴》之叙听之蓍策矣。 今夫蓍策之用:虚其、分为,挂其、揲以,之营也;分而左右之,多寡无心,鬼之谋也。 行作而用成,事践而体正,政修而官理,纪顺而象叶,皇极建而德立,德乂而用和,稽疑用而占神,庶徵应而涂启,福、极审而数从,〔详见《稗疏》。〕铢累爽于衡,影响差于应,自为之,自致之,而彝伦于叙焉。 恶有可知者以听于鬼谋乎?听于鬼谋,则已昧于者之为《畴》而惟之攸叙矣。 夫惟其然,以知蔡氏之《皇极》,于象无当也,于理无准也,而于数固无合焉。无当于象,峰自知之矣。“而原原”,孰之原?“而终终”,孰之终?岂若《乾》之实有其理,《未》济之实有其事乎?求之于天,无有原也。求之于事,未有终也。 求之于《洪范》,非曰水之为原,极弱之为终也。可以象则可以占,乃曰“《易》用象而《畴》用数”,以自文其过。知《易》之固有数,而以己之偏,诬《易》之实,已妄与! 虽然,其犹有辞矣。若夫无准于理,则更无可为之辞矣。天下之生,无有自万而消归于者,亦无有积而斯底于万以可收者。自万而归于,释氏盖言之矣。积生万而可收,老氏盖言之矣。 老氏之言曰:“生,生,生万物。”然则日盈日积,而天地之足以容矣。 天地之生,无可囿之变,有必合之符;有潜复之用,无穷大之忧。蔡西山之言律也,曰:“律吕之数,往而返。”声音之即令有然者,亦可以尽天下之理。峰徒读父书,遂欲以寸之管,括万化以律,斯已陋矣。以律通历可合也,而尽合也。 以律历括天下之数,偶有合焉,而固合也。况其以括天地之变蕃,事之亹亹者乎? 由而测声之高下,以为长短、轻重、洪细、多寡之数,则黄钟之实,可有万千百虚立之杪忽。由而测岁之积分,以为气盈、朔虚、中候、闰余之数,则岁周之实,有其百万千百之分秒。〔此据蔡氏书所用历法。〕 非律与岁实有之,得已用数以测之也。若夫音之旋生,日月星辰之密移,则所谓虚而彼且盈,所谓长而彼已消,夫何尝固有成者乎? 且律之递减也,蕤宾之下生,损至万千百,则律短阳亏,音杀而成,则大吕用倍,得万千百焉。夷则之生夹钟,无射之生中吕犹也。以故中吕之实,能有万千,使亥律绝乎黄钟,而以巳之应钟万千百为极下。 盖万籁之声,无渐减渐衰至于万千百之调,实维天下之生,无渐减渐衰可复生以向于无之理,则亦无衰灭之极仅有万千百,而旦骤反于万千百之势。律以渐损,损极而得益,故寄衰于应钟而于中吕。 《皇极》之数以渐益,益极而无所损,则业已由而,由而,由而千百,由千百而千百万千百。 乃大雪之末,冬至之初,俄顷而骤反乎,彼千百万千百者果何往邪? 将替而无之,则其灭无端;将推而容之,则无地可容矣。抑将括而之,则其者厖然巨物,天地之间无肖之者。岂独冬至子半有此洪洞无涯之气应哉? 且律云反,亦西山之臆说,非反也。于蕤宾之下生,大吕倍用焉而反矣。于徵羽之、,生商角焉而反矣。乃中吕之半,上生黄钟,于数悬绝,则以黄钟为中声而非始,中吕亦为中声而非始。 故朱子曰:“声自属阴,中吕以下,亦当默有正变半律之地,以为中声之前段。”说也,盖与《易》有〔阴阳各〕卦用其之理,若合符契。故在巳而衰,至午而盛,万千百之益,上生万千百,捷往捷反,至密无间。 今《皇极》数于大雪之末,千百万千百,既无可损,使下生冬至子半之理,而芒种之末,夏至之初,千百万千百有半,亦当旋为往反,俾得所归,以配阴阳升降衰王之恒。 乃由向,若筦库之数仓储,势限于无所归,乘除术穷,遂至穷奢极繁,往而谋所终。 岂今年之冬至,由向多,以趋于大雪,而明年之冬至,由多反,自千百万千百趋于大雪,渐减而归于乎?抑明年冬至复益以趋大雪者,可有千百万千百邪?自有甲子以来,至于今日,穷天下之算,足以纪之矣。 借其然,岁自为岁,断而续,则岁果何物,各有形段,可截取以为定之理数哉?历家岁实之数,虽极繁衍,至于闰,而前之入限者或弃之矣,非于大雪之末弃之也。《皇极》之数,积之能,弃之可。 吾知所测者何物,所肖者何气,拘守往而反之家传,显背默有之师说。乃云天之垂象,禹之代工,理胥此焉,亦诬乎!将焉用之?为戏而已矣。 乃若于数无合,则尤著明而可揜。何也?数之有径围者,测数也;其开方,实数也。 圆径而围,而已矣,非有而之也。〔圆径,亦啻围。以围为径者,方田粗率耳。用祖冲之密率校之,则而差。〕方径而围,而已矣,非有而之也。开方之数,有为,有为,实有之而数其本积也,故曰实也。 以测圆而,测则立。有于此,而又有于彼,之立也。盲者能以手循,稚子能以指屈,固立矣。生,非生也,与俱生,先后,可名之为生也。生,从径围测之,则有名而已矣,非实也。若云生,则诬甚矣。 与为,渐于有,与为,复向于无。可云生,其可以生乎?伸而,屈而,方伸忽屈,则安得生万物?故可曰函而,得曰伸而。况可曰生,生乎?生,彼者何自而来?生,彼者何缘而集?求之《雒书》,合而相得,与分居左而相合也。法象之无徵,生长之无端,而曰“始于参于”者,徇径围之虚测,非固有之实数;且暗用老氏之说,背君子之矣。 乃峰既以径围之数伸而之、伸而之矣,亦必固用其术而后成乎其说。何居乎又用大衍虚分之法,但减揲为,以速获而几其当哉? 夫大衍之数,开方之实数也。而固立,故为开方之母;而固存,故为开方之准;加于中,而以补其缺,故得、而为开方之进,弱而无待于开。开方之术,始于,成于,进于,则变而非生也。 大衍之数者,之开方而用其半也。〔《易》阴阳位,但用其半。〕其用者,开方之母也。其用有者,之开方也。揲之以者,之开方也。过揲之、、、,归奇之、、、,皆开方所有之实也。 〔归奇,亦挂而为,余仿此。〕卦之,之开方也。爻之百,之开方,而虚其也。 〔为开方之始,故虚之,犹大衍之虚。〕则之数,《易》固有之而未用。乃或以配律吕,或以纪历法,则亦备其用于《易》,而待于《畴》矣。 《易》以开方立,则统壹于开方。《皇极》以径围立,则当统壹于径围,而其筮也,蓍策亦,可得而围之也。〔径则围。〕虚用,亦用,亦可得而围之也。以径围立法,而中乖于径围,则既驳杂而成章。又况归奇有用,而过揲无足纪,为弃其实而徇其余哉?其尤疏者,两偶之挂而谓之,两奇之挂而谓之,奇偶之挂而谓之。取法无徵,合数无准,奚当于函之义战? 即徇峰之旨,以挂扐之为赘疣,而其函也,之多,覆得之用,如之少,覆得之用,屈多以少,伸少以使多;而大小忒矣。 其为也,可谓之,可谓之,可谓之,则诬奇以为偶,诬偶以为奇,而阴阳乱矣。名皆杜撰,而事等儿嬉,借此以兴神物而前民用期以取受如向之徵,鸡卜贤于元龟,扬雄圣于太昊矣。故曰知而作也。 夫《畴》,事也。筮,鬼谋也。入侵鬼而神告,鬼治而丧其成能。假令《畴》可以兴神物之用,则明用稽疑,近取之《洪范》而已足。 奚必兆索卜、占求筮也与哉? 《畴》之则,《雒书》也。取象有位,推行有序,成章有合,相得有当。〔详《稗疏》。〕今加以牵合附会之讥,灭裂而决弃之,乃刻桅胶柱,其初,而其次,徒于相函之际,虚设之数,借径于扬雄,窃法于刘歆,〔统历法。〕得师于老子,托始于径围,中滥于开方,略密率之参差,方田之疏算,裁多使少,乱偶以奇,限以岁时,迷其往复,似律而无半倍之用,似历而无盈缩之差,固矣哉!峰之为数也!宜其足以传矣。《雒书》之遗画犹存,《洪范》之明徵具在,学于圣之者,无轻作焉可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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