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章
凌淑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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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是认真的?”安然狐疑地盯着两人。
“真的。”安可仰平静地望着父亲。
安然深思的神情与儿子像极了。虽然他对梁千絮的认识还不深,尚未明白她吸引儿子的特点何在,但她确实和以前那些扭扭摆摆的艳娃大相径庭。或许,儿子终究找到了他想找的东西。
“谅你也不敢拿这种事骗我。保释期打算定多长?”安然终于问。
“这种事哪说得了准?说不定交往个两年,她就把我甩了。”他耸耸宽肩。
“两年?”安然拧起浓眉。“不行,太长了,最多一年!你也不想想自己已经三十三岁。”
慢着,他们现在在讨论什么来着?
“我……”梁千絮回过神来。
“卓别林到了七十岁照样生小孩,伍迪艾伦直到六十几岁才娶现任的艾伦太太。”安可仰反驳。
“但是……”她还想插话。
“卓别林和伍迪艾伦不是我儿子,他们高兴几岁结婚都不干我的事。”安然断然说。“一年,这是我的底限。”
“其实……”她举起手。
“一年?”安可仰搔搔下巴。“好吧!暂定一年,不过我不敢打包票,只能尽力而为!”
砰!一声椅背往后撞到壁板的巨响。
两个男人顿住,齐齐望向她。
“请你们不要把我当成隐形人一样的讨论好吗?”她站起来庄重地宣布。
半晌,安然选择退出战场。
“接下来是你们小两口自己的事,总之我已经把底限晾出来,你们好自为之。”他傲岸地离开会客室。
“这简直是未审先判!”梁千絮无法置信地目送他出门。
“亲爱的……”他安抚道。
“不要用那种肉麻的昵称来叫我。”她举起一只食指警告。
“姑娘……”
“叫姑娘也没用。”她效法他的父亲大人,往出口迈去。
接待小姐的“谢谢光临”被她隔绝在事务所内。
安可仰立刻迈开长腿追出来。
夏末秋初的热浪将马路上的尘烟闷得更刺鼻了。
什么跟什么?莫名其妙亲她一通,再莫名其妙把她拉到他父亲的事务所,莫名其妙告诉她一些父子过招家族史,最后再莫名其妙宣布他们要交往,只差没直接拍板定案他们的婚期了,姓安的到底将她当咸什么?
“现任的女朋友,未来的未婚妻,倘若再有缘一点,就是铃当未来的继母,我儿子未来的妈,但我想我们先不要谈到那么远好了,一步一步来。”
“……我又把心声说出来了?”她平静地问他。
“大声又清楚。”他的牙齿太白了!
“我、不、要!”她一字一戳他的胸膛。“你听清楚了没有?我、不、要!我不要当你脱离那个不平等条约的门票!”
“妳以为我是为了脱身才跟妳交往?”安可仰的表情滑稽极了。“姑娘,倘若是我不喜欢的女人,再来十纸契约也不能将我往那个坟墓里圈。”
“可是……”她咬着下唇,眼中的神情与其说是气愤,不如说是无助。
“妳一天到晚都在“可是”,究竟在“可是”什么?”
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在可是什么。
“可是你为何会想与我交往?”
“因为我动心了。难道妳对我一点点心动的感觉都没有?”他爬梳了下头发,向来笃定的眸底开始出现焦躁。
若没有,今天一早她也就不会莽莽撞撞的跑去他公寓里讨一个答案。
“可是……”
“又可是?”安可仰走到一株行道树下,额头规律地开始敲树干。
“你干嘛啦?路人都在看了。”她羞窘地扯他的衣服。
“好吧,还有哪些“可是”,我们一次说完。”他非常败给她。
“可是……算了,以后想到再追加。”
又来一个不平等条约?他发誓他这辈子注定了栽在八股的人手上。以前是老爸,以后是她。
“那我们可以开始了吗?”安可仰盘起臂鹰视她。
“开始什么?”
“开始谈恋爱!”他低吼。
她低头想了片刻,轻笑起来,记忆里曾经有这样的一首歌--
我对你有一点动心,却如此害怕看你的眼睛,有那么一点点动心,一点点迟疑,不敢相信我的情不自禁。
我对你有一点动心,不知结果是悲伤还走喜,有那么一点点动心,一点点迟疑,害怕爱过以后还要失去。
难以抗拒,人最怕就是动了情,虽然不想不看也不听,却陷入爱里。
他们的万般迟疑,都是为了那不知是悲是喜的未来。而他们的难以抗拒,也就只是因为动了情。
有些事,不走一遭,是不会知道的。
徐来的清风吹开了她心头的最后一丝迷雾。她伸个舒畅的懒腰,踩起许久不曾跃动的舞步。
“好吧!”
“好什么?”安可仰人高腿长,两大步就跟上来。
“好,我们开始谈恋爱!”她负着手,愉悦地欣赏街景。
他心里绷紧的弦放松了。
“确定?”一抹几不可见的笑意跃上唇角。
“嗯哼。”她歌唱般轻吟。
“好,回我的公寓去。”他抓住她开步便走。
“做什么?”梁千絮纳闷地跟着他去。
“做爱!”
叽!煞车--
“你……你……你这个色情狂……”
“我看上眼的女人,从来没有一个星期之内弄不上床的纪录,妳已经损害了我的名誉。为了维护公理与正义,我要求我们一定要立刻回去补做。”他严正声明。
“你想得美!放开我啦!”
尖叫声与大笑声交织进扰攘人间里。动情的滋味,将灰色丛林蒙上一层迷离的粉红。
既然已经动了心,便再没有抗拒的必要。
无论男和女都逃不过爱情,也许应该放心,让爱一步步靠近。
于是,经过这一季青绿的夏,在动心之后,他们终于,开始谈恋爱了--
⊙文中引用歌曲“有一点动心”,由曹俊鸿作曲,厉曼婷作词。
尾声
安:
认识你已经超过二十年了,想想真可怕!我和你同龄,生命中三分之-一的部分也都和你发生交集。
更神奇的走,我们虽然共同生了一个女儿,却从未爱上彼此。
你把我的个性摸得很透,我却觉得每一次见到你,彷佛又发现一点新的东西,永远没有看尽的时候。你这男人啊,太迷离了!当你的那口子缺乏安全感!或许这是我从未爱上你的原因。
之前香云打电话给我,问起你的下落,我们两人聊了一下--题外话,上回梁千絮想找你的时候也打电话问我,怎么你的女人们都把我当联络簿使用?
总之,香云告诉我,她要再婚了。最让我昏倒的不是这一点,她竟然告诉我,她曾经怀疑过,你无法和任何正经女人维持认真的关系,是因为你最深爱的人是我。
我不必告诉你我花了多久的时间才从哽气窒息的边缘被救回来。
我立刻让香云知道她的想法有多么荒谬,然后,你也知道,女人说电话,免不了要把那个共同的男人数落一顿。
结果,我一个“不慎”,就把藏在心里许多年的观察所得讲出来。而香云听到之后,竟然大力支持,让我信心百倍。
于是,我决定,我也要把这个结论和你分享。
我之前算数算错了。你生命中的良家妇女不只我、香云和梁千絮而已,还记不记得你高二那年的暑假?
你看上了北一女的一个班代表,我已经忘了她叫什么名字。总之,你很认真的追她,鲜花、电话、情书、礼物样样来。再加上你这男人天生长得人模人样,人家哪里是你的对手,不久便拜倒在你的西装裤下。
有一天我带铃当出去逛街,我不知道她吃坏了什么东西,在大马路旁就开始吐了起来。我吓得不知如何是好,又怕打电话回家会给两者臭骂一顿,第一个反应当然就是打给你。你没有多说一句,按断手机后便立刻坐了出租车,接我们去医院挂急诊。
我后来才知道,原来那天你在那个女生家里作客。你也真坦白,竟然告诉她父亲你要带女儿去看医生,这下子不引起轩然大波才怪。
果然,她父亲知道你素行不良,年方十七已经是一个两岁女儿的爹,勃然大怒之余,还打电话给安伯伯告状。
当时我们两家住得很近,我的房间窗口就面对你们家客厅,安伯伯骂你的话我都听见了。
他们是老一辈的人,当初虽然要求我们两只小的结婚,我们都拒绝了,可是他们一直认定,等我们长大了、想通了,终有一天你会对我“负责”。
当他们发现我们两个非但没有继续交往,你还把女儿丢给我照顾,自己去偷交新女友,老人家的震怒可想而知。
我记得安伯伯当初把你马得很难听,说你毁了一个女孩儿的幸福还不够,现在又要去毁第二个。
这件事我从来没有告诉你,其实我当时躲在自己房间哭了--我知道你是无辜的!你并没有把女儿“丢”给我,那一天是我自己要求要带铃当出去玩,所以你才安排自己的节目。你也没有“背着”我偷交女朋友,平时我们两个常常聊天,我都知道这个女孩的事,还敲边鼓叫你一定要把她追到手。
你被冤枉了,我是唯一知道真相的人;而我太懦弱,竟未站出来为你辩驳。这种罪恶感,直到今日,都未曾淡薄。
那一天,好强的你却被骂得完全不吭声,而我只是躲在角落罪恶地哭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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