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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她看似大而化之、不拘小节,和谁都能打成一片,独独对他就是小心眼得很,死死记住他八百年前犯的小过错,专挑他来作对,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之间有什么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,天知道,他也搞不懂她为什么会这么不爽他,真要认真算起来,他才是比较倒霉的那一个吧?
女人啊,真是奇怪的生物。 比较值得庆幸的是,他们的孽缘真的就到此为止了。她是不是仍在另一所学校作威作福、鱼肉同学,他并不清楚,反正从此桥归桥,路归路,要是接下来还有可能再成为同学,那他言洛宇的头就剁下来让人当西瓜劈! 第二章 是的,他的头不会被剁下来当西瓜劈,因为他读男校,除非她变性,否则别说同班,连同校的可能性都等于零。 但是他忽略了一点,命运的公信力是不容挑衅的。 他有说过,他们的孽缘很深厚吧? 他有说过,老天爷很喜欢挑他来耍贱吧? 他有说过,他们不管怎么绕,都会碰在一起吧?透过她,不需要任何科学证明他就已经百分之百相信地球是圆的! 那天放学回家,骑着脚踏车经过社区公园,不经意瞥见公园内有点眼熟的身影,害他差黠倒栽葱! 幸好及时稳住车头,要不然骑脚踏车“犁田”,回去准被姊笑死。 下意识里,他完全不多作停留地快速给它骑过去,或许是习惯吧,他们就像磁之同极,本能地互斥,必须保持安全距离。 她说了,要他离她愈远愈好,否则见他一次扁一次!他一点都不打算见识女人言出必行的魄力,尤其是这个威风八面的大姊头! 隔没几天,他又在同样的时间、同样的地点看见她。 第三次、第四次、第五次下来,次数一多,他不小心留意到她的举动——喂流浪猫流浪狗?她?要狠扁人从不手软的大姊头?! 不会吧?她哪时变得这么有爱心了?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,每天放学经过小公园,他会往特定的方向望去,搜寻那道熟悉的身影。渐渐地,她在他心目中的形象,似乎比较没那么糟糕了。 一个会喂流浪动物,温柔安抚牠们的人,应该坏不到哪里去吧? 爸爸也不擅于表达情感,但是对那些流浪的小动物却很有爱心,常常喂食牠们,他从小看到大,耳濡目染下,对于爱护小动物的人,会让他产生莫名的亲切感。 这一天,学校有辅导课,他上完课回家时,夕阳已经半隐入地平面,他打算赶在夕阳余晖完全消失之前回到家。 就在绕过每天回家必经的小公园,正要弯进社区的巷子里时,一旁的状况引起他的注意。 丁群英? 初步判断,她似乎遇上麻烦了,谁教她平时爱惹是生非,这下吃到苦头了吧! 这其实不干他的事,他该做的,是当作没看到,然后依原定计划在天黑前回到他温暖可爱的家,洗个香喷喷的澡,品尝爸爸细火慢熬了两个钟头的人参香菇鸡汤! 但是当角落大打出手后—— 哇咧!七个打一个?是不是男人啊! 不管她平时如何威冠群英,至少此刻他看出她招架得很吃力,在一拳逼上她左脸颊的同时,他毫不犹豫地捡起地上的石头砸去——宾果,正中红心! “丁群英,上来!” 那颗石头引起她的注意,她回过头,错愕地瞪着他。 “发什么呆?快点!”他又催促,这次她没有迟疑,俐落地跳上脚踏车后座,他立刻埋头用力地踩踩踩! 但是,他得附带说明一点,这是脚踏车,不是一般电影英雄救美的场景中必定会出现的拉风机车,有一飞千里的能耐,而且他也未满十八岁,没有驾照,所以…… 呃,那不是重点啦,总之,后座的丁群英实在看不下去了,一把搂住他的腰—— “啊!”他惊叫一声。 “鬼叫什么?又没要强暴你!”不搂住他的腰,身体怎么平衡?怎么找到施力点? 丁群英白他一眼,长腿往前伸,占去一半脚踏板的空间,助他一“脚”之力。要真想靠他这龟速逃命,她还不如跳下来和后面那群穷追不舍的家伙决一死战痛快些! “可是、可是——”这样不算强“抱”吗?而且,她搂得会不会太紧了些?从没和亲人以外的异性如此亲密,他面颊微微泛起红潮。 “闭嘴!你再啰嗉我扁你!”没见过男人像他这样龟龟毛毛的! 世上怎么有这种事?救人还要被骂、被扁,言洛宇在心中频频叹气。 “左转。”她冷不防命令。 “噢。”谨遵懿旨。 在社区附近绕了几圈,甩掉后头紧追不舍的人后,他依着她的指示将她送到家门前,这才发现她住的地方和他家居然只隔两条巷子。 丁群英跳下后座,双手抱胸,斜睇着他。 “干、干么?”用这种眼神盯着他,他会头皮发麻耶! “你很不怕死哦!”都说了叫他有多远闪多远了,他还敢插手管她的闲事,不相信她会言出必行,把他扁成猪头吗? “那、那我回去了。”他掉转车头,识相地摸摸鼻子闪人,不碍她的眼。 “等一下啦!”她没好气地叫住他。“这次不算,好歹你帮了我一回,你以为我那么不识好歹哦?” “呃……”如果点头,她会不会一拳挥来? “喂,问你一件事。刚刚你干么要帮我?你明知道我不爽你很久了。”乘机看好戏,报一点老鼠冤不是更痛快? “嗯……”这种事放心里就好了吧?说出来多失礼。 “男子汉大丈夫,有话就直说,嗯嗯啊啊的,你演A片啊!”她不耐烦地吼他。“到底为什么?!” “我们……是同学。” “同学?”嘲讽的眼神瞄了眼他身上的制服。“雄中耶,我可没那个荣幸。” 读雄中又得罪她了吗?他研究她的表情,斟酌着词汇。“可是……我们很早就认识了啊!妳不觉得我们很有缘吗?”今天换作是别人,也会和他一样这么做的。 “那叫冤家路窄吧?” “……”他又无言以对了。 “算了算了!”她挥挥手。“反正我欠你一个人情,有需要可以随时来找我讨。” 他奇怪地看了她一眼。“妳——不讨厌我了吗?”四叔不是说,就算他做了一百件事,她记得的永远是他对不起她的那一件? “谁说的?下次见到你,我照扁不误。”亮拳以兹证明。 “……”四叔英明! 突然有种山穷水尽,多说无益的感觉。“那,再见。” “跟一个下次见面要扁你的人说再见?” “……”埋头,骑车。 这一回,她没再拦住他,看着他离开视线,忍不住朝天翻了个白眼,没好气地轻哼:“愣头愣脑的白痴!” 虽然,她说过要他没事最好少出现在她面前,否则下次见面依然照扁不误,但是每天下课经过小公园,他还是会习惯性地朝里头望去,给她一记微笑当作打招呼。 就只是那一秒的眼神交会,一记淡淡的微笑,他不会停留,而她也会当作没看到地别开头去,完全不给他好脸色。 每日夕阳西下前的小小交集,似乎成了他们之间无须宣之于口的自然默契,甚至是生活中的一部分,习惯了之后,没那么做反而觉得哪里不对劲。 没错,这天下课,没看到蹲踞在公园角落与流浪小猫喁喁低喃的身影,回家之后的言洛宇就开始坐也想,站也想,洗澡也想,吃饭也想了…… “喂,思春了哦?”叶洛希在餐桌底下踢了踢他。 “哪有?” “还没有?明明就坐立下安,一副欲火焚身的样子!” “洛洛,妳弟才十六岁,不要乱教。”言孟春严肃地纠正。 “老爸,你太小看人类的爆发力了,小叔五岁就会泡马子了。”叶洛希更不以为然。 叶初晴哼了两声。“既然我们说的是人类。妳没事干么拿一只配种用的兽类来比较?” “啊,也对,失言失言!” 这——愈扯愈不象话。 言孟春彻底投降,好担心地看着儿子,多伯他纯洁的心灵被污染啊…… 言洛宇像是没听到,心不在焉地扒着白饭。 “小宇?”起码洛洛有句话没说错,儿子今天真的有点小反常。 白饭扒到一半,突如其来地冒出一句:“爸,我等一下可不可以把今天剩下的饭菜拿去喂公园附近的流浪狗?”她今天没去,那些小猫小狗一定饿坏了。 “噢,好啊!”言孟春愣愣地点头。儿子一整晚光扒白|奇-_-书^_^网|饭,想的就是这件事? 晚上八点,提供照明作用的公共路灯一盏一盏亮起来,言洛宇提着今天晚餐的厨余来到小公园,大方分送父亲的手艺,看着小家伙们围在他身边满足地大快朵颐,他浅浅微笑。 “好吃吗?我爸的厨艺不是盖的吧?每次吃他做的东西,都会觉得当他的儿子好幸福哦!”他搔搔小白狗的脖子,小白狗在他掌心蹭啊蹭地,像在撒娇,让人倍感窝心,他逐渐有些明白她天天来喂这些流浪动物的原因了。 她是不是很寂寞?所以才找这些不会拒绝她的小动物陪她? 他不是她,也无从得知她心里在想什么,但至少,她让他觉得——比较不像以前那样避之唯恐不及了。 “她虽然外表凶巴巴的,但还是有很可爱的一面,你们说对不对?”逗着啃鱼骨的小花猫,他笑笑地下了结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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